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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学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10-23

    各学院: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75号)精神,现将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2018年选拔培养的重点是在创新性、前沿性、公益性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中起关键作用的高层次中青年专业技术领军人才。推荐人选应矢志爱国奉献,勇于创新创造,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严谨求实学风,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45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推动创新发展、新旧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突出作用,取得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及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优秀博士后、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二)在自然科学领域,在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中有创造性成果,发展潜力大,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是国家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或省自然科学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三)在工程技术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有重大创新成果,在完成省(部)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重大企业技术设计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的设计、研制、管理中,创造性地解决技术或管理难题,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是国家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二等奖或省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三);

    (四)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取得突出成绩,是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二等奖以上奖励获得者;或对国家、省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提出有重大价值的可行性论证、建议,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在宣传文化、教育领域成就突出,对我省宣传文化和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为省内外同行公认,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奖励。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名额为1个。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填写《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附件1、2),向所在学院申请。

    (二)学院审查申报人资格条件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向学校推荐。

    (三)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审核,由人事处组织专家进行推荐评议,拟定推荐人选并公示。

    (四)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按照省人社厅文件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学校审查后向有关部门申报。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学院于2018年10月30日(下午5:00前)将推荐报告及《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各1份、《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10份)纸质版及电子版报至行政楼403室,逾期未报者视为放弃。

    (二)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坚持条件,认真做好此次遴选工作,并按时间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联 系 人:刘晨晨

    联系电话:88663285

    E-mail:rsc@hubu.edu.cn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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