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大学官网
  • |
  • 加入收藏
  • 主动公开
    关于申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预通知
    来源: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发布时间:2018-11-16

    各相关单位:

    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预计将于12月中下旬启动申报,请有意向申报各类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师生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chuguo)查看往年申报通知,参考2018年通知内容,提前准备申报必须材料。

    1、请务必取得拟访学高校正式邀请函,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函应明确如下内容: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

    3)留学期限:明确到留学起止年月;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资金资助情况;

    6)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2、公派访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和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留学资格均有时间限制,各位申请者在申请时提交的邀请函,其规定的出国时间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无效邀请函,无法参加相关评审。具体信息如下:

    公派访学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19年12月31日;

    地方合作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0年9月30日;

    公派研究生项目:有效期截止时间预计为2020年3月31日。

    3、教师可申请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出国期限不得超过1年。

    4、赴美国访(留)学,请与邀请单位确认是否能获得美国国务院授权签发的DS-2019表,该表格是办理赴美访学签证的必要材料之一。

    5、赴非英语国家访(留)学,如英语可以作为工作语言,请在邀请函中明确陈述。

    6、如获批,请务必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出国,留学基金委不接受延期申请。如确实无法成行,须至少在留学资格失效前1个月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获得批准后,2年内不得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如未提交放弃留学资格申请,则5年内无法申请任何公派出国项目。

    如有任何问题,请致电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姜 倩、黄学平

    电 话: 88661393

    邮 箱:jq_hubu@126.comhuangxueping@hubu.edu.cn

     

    人 事 处

    研究生院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8年11月16日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