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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教师聘期满考核及人才专项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9-12-23

    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学校相关考核文件及相关合同约定,现将2019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教职工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内容、等次按《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规定》(校人字〔2017〕1号)执行。各单位优秀等次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

    (二)按照考核工作权限,学校中层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负责实施;专职学生思政教师的考核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实施;机关各部门工作人员的考核由机关党委负责实施;其他人员(含在站全职博士后)的考核由各单位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三)个人网上填写《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并生成、打印。具体程序为: 从学校主页登录“智慧服务中心”点击“人事系统”模块点击“年度考核”模块填写“被考核人总结”(限1000字符以内)保存提交后用A4纸张正反打印。

    (四)涉密人员个人还须填写《湖北大学涉密人员年度考核表》(单独发放),并按照《湖北大学保密工作考核与奖惩暂行办法》(校保密字〔2012〕16号)等文件要求考核。

    二、关于教师聘期期满考核

    (一)考核对象

    1.2016年度入职的教师(不含已晋升高一级职称人员);

    2.2016年度晋升职称、转岗的教师;

    3.其他聘期(3年为一个聘期)期满的教师。

    以上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等次、程序等均按《湖北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校人字〔2018〕14号)执行。 

    (三)关于过渡期内的有关问题按《关于实施<湖北大学教师聘期考核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校人字〔2018〕15号)执行。

    (四)教师聘期满考核实行网上申报:

    1.个人网上填写《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具体程序为: 从学校主页登录“智慧服务中心”点击“人事系统”点击“聘期考核”模块点击“个人申报”(其中,科研项目及成果均从科研管理系统中抓取,不得自行填写,请被考核教师提前完善个人科研管理系统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正常抓取)保存提交后用A4纸张正反打印。(如遇登录问题,联系人:信管处陈老师,电话88665038;如遇科研系统问题,联系人:科发院李老师,电话88661571) 

    2.学院网上材料审核确认,具体程序为: 从学校主页登录“智慧服务中心”点击“人事系统”点击“聘期考核”模块点击“学院审核”,打印《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三、人才专项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与学校签订聘任合同的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除参加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外,还须参加专项年度考核。2019年12月份中期、聘期期满的人才还需参加中期及聘期考核,名单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重点考核岗位合同中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1.年度考核

    (1)个人总结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填写《湖北大学各类人才年度考核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学院学术委员会组织个人述职、评议测评、拟定年度考核等次。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对年度考核等次进行审核。学院向被考核人反馈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3)学校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

    2.中期及聘期考核

    (1)个人填写《湖北大学人才中期考核表》《湖北大学人才聘期考核表》,总结各项考核内容完成情况。

    (2)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个人述职、评议测评、拟定中期、聘期考核等次,报学校审定。

    (3)学校审定并公示考核结果。其中省级及以上层次人才聘期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有关事项提示

    (一)按照校人字〔2017〕1号文件规定,专任教师年度无科研成果者,其年度考核不得被确定为优秀等次,并应予以警示;参加聘期期满考核,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者,其年度考核等次应分别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

    (二)因我校为涉密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所有教职工须针对本人本年度履行保密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自查考核,如发生泄密事件,实行一票否决。

    (三)距退休年龄不满2个聘期的教师,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聘期科学研究考核,不参加者聘期科学研究考核可视同合格。

    五、工作安排

    考核工作涉及类别较多,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统筹组织安排,确保考核工作客观公正、按时完成,具体安排如下:

    (一)2019年12月30日前

    各单位布置年度及聘期考核工作,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传达考核文件精神。

    (二)2020年1月13日前

    各单位完成各类人员考核工作,并将以下材料交至人事处:

    1.年度考核

    (1)关于本单位年度考核组织实施情况的报告(主要包括应参加考核人数,考核组织过程,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人数,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2)《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

    (3)《2019年度湖北大学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通过湖北大学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自动生成并打印)。

    2.聘期考核

    (1)《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表》;

    (2)《湖北大学教师岗位聘期考核情况汇总表》。

    (以上两项考核材料交至综合楼408室,联系人:雷老师,电话88660653,电子版同时发送至372331254

    @qq.com

    3.人才专项考核

    (1)《湖北大学人才年度考核表》;

    (2)《湖北大学人才中期考核表》;

    (3)《湖北大学人才聘期考核表》;

    (4)《湖北大学人才考核汇总表》。

    (材料交至综合楼404室,联系人:刘晨晨,电话88663582,电子版同时发送至165580651@qq.com

      

    湖北大学人事处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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