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校人字〔2021〕21号)精神,现就我校2021年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性成果校外同行专家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送审对象
申报教授、正高级实验师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送审材料
(一)送审的代表性成果必须是经学校审核通过,任现职以来正式发表、出版或获批,能够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成果;
(二)送审的代表性成果包含教学成果、著作、论文、奖励、项目、专利、软件著作权、标准规范、创作作品等;
(三)送审的代表性成果数量为3项,其中,申报教学为主型教授任职资格的,成果中须包含至少1篇教研论文或1部教材;申报社会服务与推广型教授任职资格的,成果中须包含至少1项能反映本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绩的成果;
(四)同时送审申报人员《综合材料一览表》。
三、送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登录人事系统“同行评议”模块,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代表性成果等,同时需上传相关支撑材料(1项成果须整理成1个PDF文档):若以论文为代表性成果的,申报者须上传代表论文发表刊物封面、封底、目录、正文等四部分的扫描件,国外刊物的论文还须上传索引收录证明;以著作、教材为代表性成果的,须上传封面、版权页、目录等,可选择上传所涉内容正文;以奖励为代表性成果的,申报者须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以其他类型为代表性成果的,申报者须上传该类型成果的支撑及证明材料。
代表性成果采取匿名送审,材料中凡涉及申报人本人、导师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等所有相关信息均必须屏蔽,否则视为违规,评议结果无效。
送审工作采取申报人和同行专家“双向回避”,因学术研究领域异议,本人可申请有异议的专家回避(一般不超过3人)。
(二)审查复核。各职评工作小组对申报人提交的代表性成果送审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系统内导出《湖北大学校外同行专家评议信息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职改办,校职改办进行复核。
(三)学校送审。校职改办将复核通过的申报人材料送校外3位正高职称同行专家评议。
四、评议结果认定及使用
同行专家评议综合意见分为“达到”(简称A)、“基本达到”(简称B)和“未达到”(简称C)三种。3位专家评议综合意见为“3A”或“2A+B”的,评议结论方可认定为“通过同行专家评议”,提交学科(专业)组评议;其他情形均认定为“未通过同行专家评议”,不予提交学科(专业)评议组。
评议结论有效期为两年(即申报当年和次年),评议结论在有效期的人员,次年可不再送审;若次年申请重新送审,则送审代表性成果须更换至少1项。同行专家评议综合意见不予复议,评议为“基本达到”或“未达到”的,次年再次送审时可回避本年度送审专家。
五、工作要求
(一)代表性成果送审评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按初审结论对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进行严格复查,于7月9日前完成网上审核工作并上报相关纸质材料。
(二)申报人应按照学校要求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取消其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若因所提供材料错误或不齐全等影响送审结果的,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三)送审评议费用个人自理,按每位申报人1500元收取,由各职评工作小组收齐造册后交校职改办,校职改办支付给校外专家。
湖北大学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