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湖北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根据《湖北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章程》有关规定和程序要求,经民主推荐、校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成立湖北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具体名单如下(按姓氏笔画排序)。
主 任:张冬卉
副主任:曾 诚
委 员:王一凡 毛 井 文 为 刘 杰 杜朝晖
李 念 何汉平 余日季 余意峰 邹爱华
汪宝元 张 帆 陈 苇 陈 昊 陈 勇
陈明周 岳君秋 周 斌 周鸿雁 赵锦慧
夏晓红 徐 瑾 涂用凯 黄志剑 梅 涛
程时雄 蔡 蕾
湖北大学科技伦理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湖 北 大 学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