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大学官网
  • |
  • 加入收藏
  • 主动公开
    湖北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1-09

    湖北大学2020-2021学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定和工作实际编制并发布本年度报告。

    全文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及举报、复议、诉讼情况,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等内容。所列数据由学校各职能部门、学院和直属单位提供,统计期限为202091日—2021831日。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湖北大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信息公开作为助推依法治校、促进民主管理、坚持开放办学、激发办学活力、推动事业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推进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在湖北省教育厅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规范公开程序、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优化公开效果,紧密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新形势下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公众、服务师生、接受监督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建设,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积极回应师生关切问题,不断提高学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一)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级主体责任。

    湖北大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信息公开”意识融入民主治校、开放办学、依法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湖北大学章程》第六条明确规定:“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依法接受社会和全体师生的监督”。学校将信息公开纳入法治校园建设总体框架,构建了以大学章程为统领、校级信息公开制度为主体、部门办事流程规定为辅助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学校根据校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学校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进一步完善学校及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本学年度,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发展和改革规划的重点建设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并加强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督查校内各院系、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不实信息的情况予以及时提醒、督促和处理。一年来,学校各单位严格遵循“合法、公开、及时、便捷”的工作宗旨,主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确保信息内容真实,信息发布及时。

    (三)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为适应信息公开新常态下的工作需要,湖北大学以服务师生为工作导向,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促进信息服务更加科学化、精细化、人性化。一是创新多种公开载体、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本学年度,以学校网站群为基础,借助学校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新媒体渠道,扩大学校影响力。二是整合各类校务信息系统、优化和改进服务。学校按照高效便民原则,通过加强“微门户”、OA办公平台等,及时发布校园资讯,全方位完善查询、互动、缴费等事务办理功能,目前已全面实现师生群体全覆盖。三是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加强师生联系。通过校电视台、广播、校报、年鉴和橱窗等传统媒体和载体,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周工作安排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校领导通过进课堂、进宿舍、进食堂,学生事务下午茶,书记、校长信箱的形式与师生交流互动;坚持定期走访离退休老同志和民主党派人士,定期召开离退休老同志、民主党派校情通报会等扩大信息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对照《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bu.edu.cn/index.htm)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70条。学校信息公开网以主动公开为主,基本涵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需求,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财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其中重点公开如学校事业发展情况、财务工作、招生就业、奖助学金评选、人事任免、职称评定、科研项目评审、招投标、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等师生热烈关切的信息。

    (二)通过其他载体和途径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继续通过湖北大学门户网站、校报校刊、广播台、电视台、新闻发布会、公告栏、微博微信等多个载体和途径面向师生、校友和社会公众及时公开相关办学治校信息。通过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教代会、工代会、学代会、研代会等会议形式使全校师生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2020-2021年,学校官网共发布新闻1164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87条,并制作了“校史钩沉•铭记”“党史学习教育进行时”“2021重点工作进行时”“打造琴园金课 建设一流本科”“琴园育人故事”“青春心向党”等多个专题栏目;推出了“庆祝建党百年”“湖北大学建校90周年”“聚焦高质量发展”等多期校报特刊;校报累计出刊32期,发稿768篇,字数累计达91万余字,并荣获湖北新闻奖一等奖1项,湖北省高校新闻奖17项。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博文4870条,阅读量7660万,点赞共计25万余次,开展视频直播12次,现有“粉丝”35.5万余人,被微博校园评为2020-2021年度湖北优秀校园账号;官方微信发布消息345条,现有“粉丝”12.6万余人,点击量685万,获得中国青年报颁发的全国高校官微影响力50强(2021年为全国31名),入选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四部委联合发布的“全国首批重点建设思政类公众号”名单;湖北大学视频号获评2021年度影响力高校视频号;湖北大学B站在“最美校园争霸赛”中荣获哔哩哔哩美丽校园称号。接受和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记者采访50余人次,在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市等各级媒体公开发表原发性新闻稿件548篇。

    学校编发《校内工作动态》30期。出版《湖北大学年鉴(2020卷)》,共设24个一级栏目,篇幅110余万字,收录彩页照片56张,内容涉及全校53个单位,全面、真实展现2020年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国际化办学和文化传播方面的建设成果,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学校新成立了微电子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人工智能学院、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等4个新工科学院和师范学院、文化遗产研究院、旅游学院等,举办了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活动、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党史学习教育系列活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报告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学习贯彻“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读书班暨学校高质量发展研讨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部署学校重大工作,加强学校形象建设。学校还通过召开全校中层干部大会,第八届教代会,党务工作会,离退休老同志、统一战线校情通报会以及学生事务下午茶等活动,及时向通报办学治校情况。学校各二级单位严格按照《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主动进行信息公开。

    (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将《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1年修订)》(http://zsxx.hubu.edu.cn/info/1017/2095.htm)、《湖北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http://zsxx.hubu.edu.cn/info/1018/2136.htm)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北省招生信息网、湖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等进行发布,及时印制纸质报考指南。学校坚持各类专项政策招生录取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布高水平运动员、美术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简章(详细公布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测试细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监督机制等)。

    学校的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与检查。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以及获取考生反馈的问题,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网站、电子邮件、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学校专门组织选派了招生宣传队伍,奔赴各招生省份和省内各市县的招生咨询会,近距离回应考生咨询。此外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学校不断完善升级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湖北大学微门户系统模块等平台服务学生,学生家长可在家通过各类电子平台及时查询录取情况、报到信息、军训信息、宿舍分配、班级信息等。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及时在教育部研招网、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录取办法,公示招生计划和录取信息。复试阶段,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复试时间、复试流程等重要信息;在拟录取阶段,开放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调档函信息,并将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在此基础上接受公众咨询、监督,提供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663060yjsc@hubu.edu.cn)和湖北大学纪委(027-88663907jiwei@hubu.edu.cn)两条申诉通道,始终畅通研究生院、校纪委的举报电话,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公开。

    此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也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和印制招生简章等方式公开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网上公示和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继续教育招生简章等招生信息。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坚持在在信息公开网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专栏对其信息公开,包括学校预算、决算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多个方面进行公开。同时在信息公开网上第一时间发布《湖北大学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http://xxgk.hubu.edu.cn/info/1245/6880.htm

    《湖北大学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http://xxgk.hubu.edu.cn/info/1245/7366.htm

    《湖北大学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http://xxgk.hubu.edu.cn/info/1115/7641.htm)《湖北大学2021年度收费目录清单》(http://xxgk.hubu.edu.cn/info/1116/7214.htm)等财务信息。本学年学校积极建设财务共享中心,提供PC(http://pay.hubu.edu.cn/pf/mspp/index.html#/login?redirect=%2F)和移动端微信微门户,方便学生开展个人业务查询。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学校重视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人事和师资公开情况

    在人事和师资方面,学校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学校官方微信和人事处网站等平台,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科学高效、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等要求,进行了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人员招聘等信息的公开。招聘前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如《湖北大学2021年教师招聘公告》(http://www.hubu.edu.cn/info/1071/35620.htm);招聘结束后及时发布《湖北大学2021年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第1批)》(http://xxgk.hubu.edu.cn/info/1129/7618.htm)等。

    针对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信息,学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外进行公示。各二级单位通过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对申请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学校评审后,在校内门户网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91日至2021831日期间,学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多渠道、多平台联动推动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常态化,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覆盖范围广泛、回应关切及时。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和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校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师生权益保护部门和组织,均未收到任何关于学校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信息公开工作点多面广、政策性强、时效性高,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如: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发生很大变动、新手较多,整体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亟需提升;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程度不够;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等。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

    针对本学年度学校人事变动较大,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队伍普遍为新手,整体责任意识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明显不足,将尽快对各单位信息联络员和网站管理员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和工作能力,提高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和精准性。加强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上级文件及要求的解读和学习,及时解答信息维护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全面提高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程度。

    通过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管理;进一步优化和完善信息公开专栏,提高条目完整性、信息及时性、操作便捷性、流程标准性等;进一步建立、固化奖惩机制,努力实现监督考评由普遍性向定量定性转变。探索业务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其动态调整机制,优化沟通、信息共享,提高信息报送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标准、流程,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稳定性和规范性。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信息化建设。

    加强学校官网主页、校内各单位网站与信息公开网的数据联通,结合新OA系统建设与正式运行,进一步加大信息系统、信息资源的归集整合,实现同步更新。加强对“手机办公”移动客户端的开发利用,进一步完善信息工作的公众体验。持续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提升线上线下的互动性,提高用户体验,进一步增加信息的可获得性,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更加便捷地查询相关信息。


    附件:20202021学年度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一览表



    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大学代章)

    2021113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