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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大学2019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07

    学校简介

    湖北大学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地处国家中部地区中心城市、湖北省省会——武汉市,现有武昌主校区、汉口校区、阳逻校区等3个校区和1个大学科技园,总占地面积2100余亩。校舍总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6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5亿元。图书馆总面积4.73万平方米,馆藏纸质文献240万册,电子图书总量296.53万册,中外文数据库311个。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324人,其中正、副教授815人,博士生导师130人、硕士生导师606人。

    学校设有18个学科性学院,本科专业80个。学科专业涵盖哲、经、法、教、文、史、理、工、农、医、管、艺等12个学科门类。其中,化学、材料科学2个学科进入ESI国际学科排名全球前1%,跻身世界高水平学科行列。材料科学与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与哲学文化、生物学入选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学科”。有9个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7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1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16个“十二五”湖北省重点一级学科,2个“十三五”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39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

    近年来,学校通过大力实施“一流本科教育工程”、“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以及本硕博贯通培养的“十年树人计划”等一系列举措,获批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保了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0%以上。

    学院及专业介绍

    湖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现有新闻学、广告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共5个本科专业。在籍全日制本科生1000多人,研究生100余人。学院现拥有一支在年龄、学历、职称方面结构合理的教学科研队伍。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教师22人,其中博士生导师1人,超过一半以上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学院教师中有湖北省重点学科建设责任教授、湖北省精品课程责任教授等。

    学院拥有新闻传播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包括新闻学、传播学2个二级学科,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授权点;新闻传播学为“楚天学者”设岗学科、省级重点学科,新闻学为校级重点学科。

    学院教学实验设施齐全,拥有湖北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省人民政府授牌的省级高校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省级研究生工作站、校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等。

    学院教学质量优秀,学生在全国大学生齐越朗诵节、全国大学生演讲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大赛、湖北省大学生记者新闻作品评选、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比、湖北省高校新青年小说大赛等各类竞赛中屡获佳绩。学生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适应面广,毕业生在新闻传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新闻宣传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毕业生就业率始终稳定在90%以上。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艺术学学士学位,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培养掌握播音与主持艺术理论知识,具备广播电视节目以及网络音频、视频节目的播音、主持、运营管理等专业技能,熟练使用现代传播技术和传播工具,拥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宣传策划能力,能从事各级广播电视台、网站的播音员、主持人、记者、编辑及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宣传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招生计划

    2019年,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拟在湖北、山西、河南、四川、贵州省招收60人。各招生省份的批次、计划数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招生录取办法

    1、凡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的要求,且不低于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须符合2019年教育部及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招生条件,参加生源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测试,成绩合格;男生身高1.70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0米及以上。

    2、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投档考生综合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文化成绩÷文化满分×60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0。我校2019年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专业统一测试成绩。若省级考试招生主管部门有具体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按其投档办法执行。

    3、对于文科和理科分别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按照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对于不分文科和理科投放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采取不分文理、统一排序。

    监督机制

    湖北大学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电话027-88663907;邮箱jiwei@hubu.edu.cn

    其他说明

    1、录取时不限考生外语应试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大学外语课程教学。

    2、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核准方案执行。

    3、其它未尽事宜,按照湖北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执行。若教育部对有关工作有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4、咨询电话

    湖北大学招生办公室:027-88755167

    湖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027-8866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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