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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党字〔2013〕13号-(印发《湖北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规定》的通知.doc)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9

     

    湖北大学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师生的规定

     

    校党字201313

     

    为了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有关意见、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改进调查研究

    1、完善调研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院系、课堂、实验室、食堂、学生宿舍,接触师生,了解情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校领导要根据工作分工,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调研,要深入分管的部门和联系的单位开展调研活动。校领导每学年开展专项调研不少于2次。

    2、增强调研效果。调研要明确主题,要带着问题,到教学科研和工作一线去了解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多开展谈心讨论,剖析典型,防止走过场。重要调研后的意见建议,要形成调研报告,供学校决策参考。对基层和师生反映的合理诉求,要尽快协调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二、服务基层群众

    3、健全联系机制。坚持校领导接待日制度、校领导联系学院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每人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次。定期开展领导干部与师生面对面沟通活动,并形成长效机制。

    4、畅通意见渠道。健全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制度,凡涉及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应事先广泛征求师生意见。通过校务公开、校务信箱、座谈走访等方式,广泛倾听、及时处理和回复师生意见。完善信访接待制度和信访处理联动机制,限时办结、及时回复,对重大信访案件建立校领导联系和督办机制。

    三、精简会议活动

    5、减少会议活动。实行重大会议活动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全校性大规模会议和大型活动。加强会议统筹,严格清理、归并、减少各类会议活动,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尽量集中时段召开会议。能由职能部门或职能部门联合召开的会议,不以学校名义召开。学校已发文部署的工作,一般不再召开全校性会议进行部署。严格控制表彰会、礼仪庆典等活动。严格会议纪律,建立缺席、迟到、早退、替会通报制度。

    6、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长。会议只安排与主题密切相关的单位负责人和人员参加。对外接待的会议按照“对等原则”安排有关人员参加。非全局性的全校工作会议一般只安排分管校领导参加。可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出席的会议,则不请分管校领导出席,可由分管校领导出席的会议,则不请学校主要领导出席。会议时长一般控制在1小时左右。

    7、提高会议实效。坚持节俭办会,会场布置和会议材料一律从简。可在校内举行的会议一般安排在校内进行。工作会议不摆放花草、香烟和水果等,不安排茶歇。会议除统一发放的文件、材料外,不发放其他参考材料、宣传画册、纪念品等。会前要充分准备,科学安排,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会议讨论发言要控制好时间,要少谈工作成绩,多谈问题、意见和建议。一般性工作会议提倡即席讲话。

    四、精简文件简报

    8、减少文件简报数量。按照《湖北大学公文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校内公文处理程序,校内各单位的请示报告和以学校名义代拟的公文交学校办公室统一办理,校领导一般不直接受理公文。实行文件总量控制,凡有明确规定且仍然适用的,不再重复发文;能用上级来文传达落实的,不再转发或印发;由部门发文能够解决的,不以学校名义发文。学校原则上只保留《湖北大学简报》1种简报,校内各单位主办的简报、内部刊物须在学校办公室备案,并按规定范围和程序发放。

    9、提高文件简报质量。学校文件要观点鲜明、条理清晰,突出思想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简报要重点反映动态、经验、问题和工作意见建议等。各类文件简报要根据实际压缩篇幅,做到简明扼要,力戒空话套话。

    五、改进新闻报道

    10、转变宣传作风。校内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学校的发展战略和思路,多宣传基层单位的做法和经验,多宣传广大师生的学习、工作情况和典型事迹。要大力推行“短、实、新”文风,根据工作需要和新闻价值确定报道内容,进一步压缩校领导出席会议的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根据实际刊播简短消息或标题新闻。

    六、规范出访活动

    11、加强出访管理。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合理制定学校出访计划。原则上学校主要领导每年因公出访不超过1次,其他校领导因公出访5年内不超过2次或2年内不超过1次。中层干部担任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后因公出访不超过2次。公务出访要因事组团,并严格控制规模。出访人员以学者身份出国(境)进行个人学术交流活动,原则上安排在学术假期内进行,且不得使用学校行政事业经费。

    七、厉行勤俭节约

    12、规范接待工作。公务接待要简约、俭朴,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奢靡之风。食宿一般安排在校内。严格控制宴请陪同人员,不搞超标准、高标准接待,特殊情况须报学校批准。宴请标准每桌控制在人均90元以内,接待用餐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超标准、高标准接待须报校领导批准。一般接待提倡不饮酒,工作日中午一律不饮酒。

    13、严控公款消费。严禁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得以开会、考察、培训等名义安排公款旅游。校领导不参加二级单位组织的非公务性活动。校内各单位之间不得以公务活动的名义相互宴请、赠送礼品。不得以领导出访名义搞送行和接风宴请活动。元旦、春节期间,校内各单位不得安排公款集体吃年饭。

    14、规范公车管理。公务车辆购置和配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公车私用,不得私车公养,加强公务车辆停放、入库等方面的管理,健全公务用车油耗、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降低运行成本。

    八、严肃纪律作风

    15、严格工作纪律。严禁在上班时间和办公场所进行打牌等活动。严禁上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和与工作无关的聊天活动。严禁利用上班时间和办公设施进行股票、基金、证券投资等活动。严禁能办的事情故意拖办、不办和“吃拿卡要”等行为。

    16、规范生活行为。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打牌、打麻将等赌博活动。坚决抵制无中生有、恶意中伤、造谣传谣,生活情趣低下,自律不严等不良风气。

    九、抓好督查落实

    17、坚持领导带头。校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狠抓落实,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自觉接受师生的监督。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持不做。

    18、加强督查追责。全校各单位每年年底要对贯彻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自查总结。学校将把落实本规定的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适时进行通报,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

    19、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校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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