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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湖北大学信访事项处理签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19

    湖北大学信访事项处理签

    信访事项基本情况

    信访人姓名(名称)

     

    信访人

     

     

    信访人

    联系方式

     

    来访方式

     

    接访时间

     

    接访人

     

    处理签

     

    校信访【    】号

    是否

    复查

     

    填表时间

     

    主要内容:

     

     

     

     

     

     

     

    学校办公室拟办

    意见

     

    相关要求

    请及时办理,并形成书面材料,于        日前报学校办公室(联系人:    ;办公地点:综合楼   室;联系电话:    ),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E_mail:         。办理实有困难或建议不予办理的,同样书面回复。相关材料请单位主要负责人审定,并在纸质版上加盖公章。

    校领导

    批示意见

     

     

     

     

     

    部门拟办意见

     

     

     

     

     

     

     

     

    备注

     

     

     

     

     

    《湖北大学信访事项处理签》填写说明

     

    1、信访人姓名(名称)栏目:信访人为个人的,填写其姓名;为多人的,填写主要人员姓名并注明人数;为多人,但属于同一家庭的,根据情况选填1人,不需注明人数;为单位、组织或社会团体的,填写其名称;上级政府部门转来的,填写信访事项原始提出者的姓名或名称。

    2、信访人身份栏目:主要包括学生、学生家长、教师(在职/离休/退休)、教师(在职/离休/退休)家属,以及单位、组织或社会团体等类别;信访人个人有所在单位的,需注明所在单位名称。

    3、来访方式栏目:主要包括来信(纸质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来电、来访等三类。

    4、接访人栏目:固定为模块负责人,其未直接接访的,在备注栏目中注明情况。

    5、是否复查栏目:信访事项事前经过学校相关单位处理,信访人不服处理意见而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的,填“是”,其余情况填“否”。

    6、主要内容栏目:简要填写信访事项的大致情况,限350字内,可粘贴附件予以具体说明。

    7、学校办公室拟办意见栏目:除“相关要求”为固定格式填写外,具体拟办意见一般由主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阅批,不便设置下拉菜单快捷选择填写。

    8、校领导批示意见栏目:一般由校领导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批示,不便设置下拉菜单快捷选择填写。

    9、部门拟办意见栏目:可设置下拉菜单快捷选择填写,主要包括“已阅,按期办理回复”、“已阅,办理实有困难”、“已阅,建议不予办理”等选项。手动填写的,字数限400字内。详情已在“相关要求”中明确了书面回复要求。

    10、备注栏目:接访人归档前据实填写。

     

    流程说明

     

    1)接访人填写处理签——(2)流转到学校办公室主任处——(3)学校办公室主任阅批后,返回接访人处。若阅批不予接处的,返回接访人处后就此结束并存档——(4)流转到校领导处——(5)校领导批示后,返回接访人处。若批示不予接处的,返回接访人处后就此结束并存档——(6)流转到具体办理部门,一般为该部门负责信访工作的工作人员——(7)流转到部门负责人处填写拟办意见——(8)同时流转到接访人处,以及部门负责信访工作的工作人员处。但在部门负责信访工作的工作人员处,就此结束流程,剩下的工作由该部门网下办理;在接访人处,待归档前,会一直在个人待办事项中提醒,最后等部门回复书面材料,据实填写备注等内容,并正式点击归档后,全部流程正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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