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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湖北大学2023年11月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11-0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湖北大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校党宣字〔2017〕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11月理论学习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时间

    2023年11月理论学习时间(周三下午)

    二、学习内容

    1.习近平总书记在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2.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精神;

    3.习近平总书记同中华全国总工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相关会议精神;

    4.习近平总书记致信祝贺欧美同学会成立11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

    5.《求是》杂志发表的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开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

    三、学习形式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可采取个人自学、集体学习研讨和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

    四、学习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学深学透,保证集体学习研讨时间和质量。要合理利用教职工大会、三会一课、主题党团日活动等方式,精心组织好本单位师生的理论学习。

    2.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工作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要做到“一学一报”,请各单位学习完一周内将学习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云盘,报送内容涵括学习汇总表、学习原始记录以及学习照片(2张)等,报送材料请打包以单位名称命名提交。

    党委宣传部

    202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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