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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2023年度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来源: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发布时间:2024-01-17

    为了贯彻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凝聚国内外优秀学者,充分利用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简称“重点实验室”)的学科优势和平台资源,共同开展研究与联合攻关,促进相关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学术交流,特发布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指南,资助与重点实验室研究方向相关的研究课题。

    一、支持方向与领域

    2023年度开放课题主要面向重点实验室智能传感与微纳器件、铁电压电物理与材料、能量转化与储存器件三个主要研究方向,重点支持以下6个领域的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1.铁电聚合物、铁电半导体材料

    2.高熵电介质材料与器件

    3.低维半导体气敏材料与传感器

    4.磁传感材料与自旋电子器件

    5.电化学储能材料及其失效机制

    6.压电、挠曲电与热释电催化

    二、支持对象

    获得博士学位、近三年有较好研究基础的在职研究人员或博士后,可在上述领域内提出开放课题申请。非高级职称者须由一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三、申请规定

    1.2023年度,重点实验室根据研究方向拟设定15~20项开放课题,平均资助额度1~2万元/项。研究期限为2年,项目执行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申请书研究内容须符合开放课题基金资助范围且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学科交叉且能与本重点实验室形成优势互补的研究课题。

    3.开放课题经费主要资助与课题有关的科研业务费用(包括原材料购置、测试化验加工和会议差旅等费用)。课题经费预算应以此为基准,经费需在湖北大学校内使用,不得转至校外和境外。

    4.申请人需与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1位固定人员合作提出,未列出合作人员的申请视为无效。所申报课题要求体现出申请人和合作人之间的科研合作关系。

    5.重点实验室对各单位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与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通讯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由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6.开放课题所取得的成果主要以发表高质量论文体现。要求至少有一篇研究论文发表在SCI期刊,所发表论文应将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Hubei Key Laboratory of Micro-Nanoelectronic Materials and Devices)作为第一或第二署名单位。

    其他说明

    1.申请人如有在研实验室开放课题,本年度不能再申请新的开放课题。

    2.申请者按照《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管理办法》要求,按规定格式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1月26日前寄至本实验室。


    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指南,申请资格审查、申请书格式不合格以及研究方向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将在程序审查中自然剔除,不进入评审程序,也不予以退回修改。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88660468

    电子邮箱:xhzhang@hubu.edu.cn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湖北大学,430062


    微纳电子材料与器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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