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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5-10

    各学院:

    为进一步发现和宣传优秀教师典型,讲好新时代教师故事,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就2018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及“最美教师”候选人推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指标

    省教育厅下达我校推荐指标为: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1名,“最美教师”候选人(个人或团队)1名(个)。

    每个学院可各推荐1名(个)人选。

    二、推选范围

    (一)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范围

    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曾获省部级(含)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二)“最美教师”推选范围

    具有崇高师德,展现积极、阳光、幸福的精神面貌,从教5年以上、近三年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个人或团队均可)。重点推荐为教育事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的功勋教师及优秀思政课教师、外籍教师、台湾籍教师、民办学校教师。

    三、推选条件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学识素养、博大的仁爱之心,始终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四、有关事项

    (一)请各学院于2018年5月14日上午11:00前,将“最美教师”(团队)候选人推荐报告(学院签名盖章)及推荐表(见附件1、2)纸质版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rsc@hubu.edu.cn

    (二)请各学院于2018年5月17日上午11:00前,将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推荐报告(学院签名盖章)及推荐表(见附件3)纸质版交至人事处(行政楼403室),电子版发至邮箱:rsc@hubu.edu.cn

    联系人:刘晨晨,电话:88663285

    人事处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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