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 省人社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一届屈原文艺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校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评选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正确导向,牢固树立精品意识,确保程序规范。
二、奖项设置
本届屈原文艺奖设文学奖(下设6项)、艺术奖(下设10项)和评论奖(下设1项)。
三、评选条件
1.参评作品必须为省内单位(个人)在规定时间内独立创作或联合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
2.与外省联合创作生产的文艺作品,必须拥有前四位出品人资格,并具有奖项申报权(需提供相关的法律文本、合同)。
3.参评作品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首次展播、展演、出版,并在全国及全省产生较好社会效益的优秀文艺作品;参评图书应为我省出版单位出版。
四、申报要求
1.申报作品范围。凡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5月31日首次播映、展演、出版的长篇小说、中短篇小说、散文集、诗歌集、儿童文学、网络文学、舞台艺术(含戏剧、舞蹈、曲艺、杂技)、电影(含动画电影、记录电影)、电视剧(含电视动画片、电视纪录片)、广播剧、歌曲、网络视听作品(含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微电影、短视频、网络音频)、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文艺评论集等均可参评屈原文艺奖。
2.申报时间。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9月23日。逾期报送的作品,不得参评。
3.申报作品数量。各单位申报作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部。
4.申报材料
①申报单位申报时须提交《文艺创作生产综合报告》《影视创作生产综合报告》《图书出版综合报告》一式5份。
②舞台艺术、电影、电视剧、广播剧、歌曲类作品申报时,每部作品提交移动硬盘或U盘一式5份,分别用标签注明作品类别、名称、排名及申报单位;同时提交申报表一式5份。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③美术、书法、摄影作品申报时提供照片一式5份,同时提交申报表一式5份。
④文学作品、图书、文艺评论作品申报时提交申报表一式5份,每一部作品提交5本(套)。
⑤申报表、报告等文字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⑥每类申报作品请申报单位排好顺序,并在申报表中注明,申报表及相应材料由申报单位盖章。
⑦每部作品和相关资料分别装袋、不用装订。
5.具体项目申报要求
①戏剧作品演出场次原则上不少于20场,原则上应为原创作品。作品以移动硬盘或U盘形式报送,并随附剧本一份。除话剧外,其他所有剧种须有字幕。制品包装上须注明剧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②电影应为已在全国电影院线或央视电影频道放映,并有较好社会效益;电视剧应为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视台或知名网络平台播出,并有较好社会效益;广播剧应为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台多次播放,并有较好社会效益。电影、电视剧、广播剧以移动硬盘或U盘形式报送,广播剧附剧本一份,电视剧每部须制成套装,并注明剧(片)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③文学作品应为公开出版发行或在知名网站发表,并有较好社会效益;文艺评论、散文、诗歌等应为公开出版的文艺评论集、散文集、诗集,并有较好社会效益。
④歌曲、舞蹈应为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电台、电视台、网络、舞台等多次播放、播出、演出,具有原创性和较好社会效益。歌曲同时附曲谱,应取得词、曲作者的书面授权书,如出现重复授权争议,由报送单位自行解决;歌曲、舞蹈以移动硬盘或U盘形式报送。制品包装上需注明作品名称、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⑤美术、书法、摄影应为参加过市级以上展览或全省全国性文艺评奖活动的作品。单幅美术、书法作品以照片形式报送,尺幅统一为10寸,与文字材料分别装订报送;摄影作品以JPG格式电子文本报送,单幅作品不小于2MB,须注明名称、类别和尺寸;以集(册)形式申报的,须已公开出版发行。
⑥曲艺、杂技应为参加过市级以上演出或全省全国性文艺评奖活动的作品。以移动硬盘或U盘形式报送,制品包装上须注明剧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⑦网络视听作品应为在知名网络平台首发、传播,并有较好社会效益。以MP4格式报送,微电影时长一般应为30分钟以内,短视频时长一般应为3-5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080P。
⑧民间文艺应为公开出版发行的新故事作品集或民间文艺收集整理作品集;艺术表演作品应为参加过市级以上演出或全省全国性文艺评奖活动的作品。以移动硬盘或U盘形式报送,制品包装上须注明剧名、序号及参评单位名称。
⑨请申报单位事先排好顺序,并在申报表中“排序”一栏表明序号,在“申报奖项种类”一栏注明“文学奖”“艺术奖”或“评论奖”。
⑩申报项目经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送。
五、工作要求
1.本届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学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准备,精心组织。
2.严格评审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关于推荐评选工作的回避制度等,现职领导干部(专业创作人员除外)署名主创的作品要从严控制。
3申报作品由各单位初评、审核、汇总排序填写推荐意见盖章后统一报送。
六、报送地点
申报作品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请报送至党委宣传部(行政楼718办公室)。
联系人:黄亚腾,电子邮箱:xcbgz@hubu.edu.cn。
附件:申报表、汇总表
党委宣传部
2021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