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 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8〕80号)和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现公布湖北大学2017—2018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一、概述
2017-2018学年,学校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十八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依照省教育厅有关工作部署和指导,全面落实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学校秉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工作原则,依法治校、阳光办学,坚持在重点领域、重大决策、重要事件方面,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以“四个进一步”为工作着力点,切实助力学校事业发展和 “双一流” 建设。
(一)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责任机制,明确工作职责
本学年度,在主要校领导和分管校领导的统筹部署下,学校对原有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行系统优化,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全面建立起学校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工作制度,在明晰工作职责的基础上,赋予学校基层单位更大的工作自主权,有效激发全校各单位的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的工作网络和联动机制,助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提档升级。一年来,学校各单位严格遵循“合法、公开、及时、便捷”的工作宗旨,主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确保信息内容真实,信息发布及时。
(二)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打造高质量平台
学校充分发挥学校官方网站的第一门户作用,进一步优化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直属单位信息栏目(网站)建设。以学校网站群为基础,结合移动应用、微信及其他社交媒体应用,构建“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各类信息有效共享和统一管理,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性。特别是本学年,学校以“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为体系设计蓝本,以服务师生、公众为网站功能设计导向,投入专门力量对原有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全面改版升级。新版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站自本学年上线以来,为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获知学校信息提供了更为便捷的信息查询渠道,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服务效率,有力促进学校开放办学、阳光办学。
(三)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提升专业素养
学校工作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以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明确职责、提高素养。此外,学校还多次安排相关岗位同志参加省教育厅等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并安排参训人员在受训返校后及时将培训情况和学习收获与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其他同志进行分享、交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培训、交流活动,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
(四)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主动意识,确保公开全覆盖
《湖北大学章程》第六条明确规定:“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依法接受社会和全体师生的监督”。学校通过多渠道深化信息公开相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主动意识,着力将制度的刚性要求升华为使命的内驱动力,积极拓宽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信息、财务信息、人员引进、职称评审、组织任免、科研申报、出国交流、项目招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进行主动公开,对教职工关切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做到事先公告、事后公示,让师生员工全程参与、监督重大决策、事项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对照《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bu.edu.cn)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08条,同比上一学年增加116条。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0类,分别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财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其中,招生、财务、组织人事等校内外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信息是学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通过其他渠道和载体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不断强化开放办学和依法治校意识,通过湖北大学官网、湖北大学报、湖北大学年鉴、广播台、电视台、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多个载体和途径及时公开相关办学治校信息,方便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据统计,2017—2018学年度,学校官网共发布新闻803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150条,并制作了“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等多个专题栏目;校报累计出刊30期,发稿700余篇,字数累计达24万余字,并荣获湖北新闻奖、中国高校新闻奖、湖北高校新闻奖等20余项;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博文420条,开展视频直播4次,吸引“粉丝”51000余人;官方微信发布消息360 条,现有“粉丝”59000余人,获得中国青年报颁发的全国高校官微五十强,被湖北省教育厅评为“十佳移动公众平台”;接受和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记者采访100余人次,在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市等各级媒体公开发表原发性新闻稿件400余篇。同时,学校共编发年度《湖北大学简报》32期,《校内工作动态》41期。学校出版了《湖北大学年鉴2017》,共设20个一级栏目,篇幅110万字,收录彩页照片77张,内容全面涉及全校53个单位,全面、真实展现2017年学校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方面的建设成果,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此外,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布各类校内公文1002件。同时,本学年度,学校举办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列学习研讨活动、“资智回汉”湖北大学专场活动、科技成果转化签约大会湖北大学专场活动等大型活动,召开了七届五次教代会、校领导班子务虚会、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全校中层干部大会等重要会议,加强学校形象建设,部署学校重大工作。学校还举办了“校领导接待日”“学生事务下午茶”“青年教师教学论坛”“网络安全进校园”“心理健康月”等活动,关心学生成长状况,及时向学校师生员工和新生家长等群体通报办学治校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将《湖北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http://xxgk.hubu.edu.cn/info/1063/3494.htm)、《湖北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http://xxgk.hubu.edu.cn/info/1065/4064.htm)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北省招生信息网和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并印制成报考指南,向考生和社会广泛公布、宣传。本学年度学校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政策招生录取信息的公开,对本科自主招生实行“三公开”,即公开通过初审学生名单、公开给予录取资格学生名单、公开实施录取学生名单,对高水平运动员、美术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拟定了专门的招生章程,对报考专业、招生地点与计划、招生录取办法、监督机制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学校及时发布招生咨询热线与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现场、电话、网络等多途径咨询和监督举报。同时,学校积极开发湖北大学微门户系统,学生可在家通过各类电子终端查询录取情况、报到信息、军训信息、宿舍分配、班级信息等。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拟定各个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发布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及时发布录取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的各个阶段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公开。2017年9月20日,在信息公开网发布《湖北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xxgk.hubu.edu.cn/info/1083/1657.htm),包括《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2017年12月6日,在信息公开网发布《湖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xxgk.hubu.edu.cn/info/1083/1659.htm),包括湖北大学《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说明》、《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8年博士研究生考试专业课参考书目》。在复试阶段,分别在2018年3月21日和3月29日发布2018年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一)(http://xxgk.hubu.edu.cn/info/1085/1705.htm)和(二)(http://xxgk.hubu.edu.cn/info/1085/1704.htm),向各考生公开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报道程序等重要信息。在拟录取阶段,在发布《关于办理2018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手续的通知》(http://xxgk.hubu.edu.cn/info/1088/1697.htm)的基础上,开放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14.144.155/sslqcx2018/),登记调档函信息,并将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公开网上予以公示,还提供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663060,yjsc@hubu.edu.cn)和湖北大学纪委(027-88663907,jiwei@hubu.edu.cn)两条申诉通道,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公开。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开辟了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专栏,包括部门预决算公开、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多个方面。同时,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湖北大学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http://xxgk.hubu.edu.cn/info/1245/4301.htm),
《湖北大学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http://xxgk.hubu.edu.cn/info/1112/4302.htm)等财务细则,公开《湖北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http://xxgk.hubu.edu.cn/info/1098/1917.htm),《湖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http://xxgk.hubu.edu.cn/info/1098/1915.htm),《关于公布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入库建账标准的通知》(http://xxgk.hubu.edu.cn/info/1099/2227.htm)等制度,并通过学校文件等形式印发全校。此外,本学年学校积极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动财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在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网公开力度的同时,通过发布管理 “湖北大学财讯通”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方便师生查询财务相关信息。一年来,学校充分发挥“互联网+”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将有关财务、资产和收费信息及时逐条发布,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构建文件下达与网络传播“双管齐下”的长效工作机制。
3.人事师资公开情况
学校的人事信息公开主要以信息公开网、学校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学校官方微信和人事处网站为平台。本学年,学校人事处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科学高效、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等的要求,及时在信息公开网上发布招聘公告信息。例如,4月3日发布的《湖北大学2018年辅导员、实验等专业技术岗位招聘笔试公告》(http://xxgk.hubu.edu.cn/info/1051/1602.htm)。
此外,针对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信息,学校在信息公开网专门辟有相关页面,对校级领导干部社会兼职情况(http://xxgk.hubu.edu.cn/info/1124/4071.htm),校级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http://xxgk.hubu.edu.cn/rsszxx/xjldgbygcg_j_qk/xjldgbygcg_j_qk.htm)等向校内外进行公示。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学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任何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积极构建线上线下多平台的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校报、年鉴、校内文件、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多种信息手段,推动信息公开化。同时,学校高度重视日常民主评议工作,定时定期举行不同层级的民主评议活动,及时有效地接受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评价良好,认为学校较好的履行了信息公开义务,对于一些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应公开信息都能够通过正常渠道获知。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学校和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校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等师生权益保护部门和组织,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2018学年度,随着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稳步推进和深入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在转变信息公开模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强化信息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实践探索,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与此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系统工程,在当前阶段,学校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工作开展不平衡,个别单位主动公开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服务师生、公众的便利性不够,信息公开不全、不及时的现象依然存在;工作监督考评力度不足,信息公开要求和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下一步,学校将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顶层设计,加强学校各单位的分工协作,精准对接师生和公众需求,以学校中心工作为核心,不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工作机制再优化
学校将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运行机制,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制,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增强信息主动公开的自觉性。规范信息公开过程,做到应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发布,并方便师生和社会公众获取。对应该公开公示的信息,没有公开公示,或公开公示时间不足的,要加强问责追责,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到实处,不断提升相关部门和单位的信息公开意识,接受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断提升学校办学的规范化水平。
(二)公开渠道再拓展
在继续用好学校信息公开网站的同时,学校将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用好微信等平台。对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招生录取、就业信息、公开招标、获奖公示信息要进行多平台主动、及时公开,提高信息传播效率,为师生和社会公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提供服务,营造阳光、透明办学生态。
(三)工作督导再加强
学校将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督导工作,通过组织专门力量定期开展线上信息公开内容监测和线下信息公开台账检查等形式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再整顿、再推进、再优化,全面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参与单位及时规范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信息公开责任,全力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8664102)。
附件:2017—2018学年度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一览表
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大学代章)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