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2018—2019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学年度工作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以下简称清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要求,由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并发布。报告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等7个部分,所列数据由学校各部门、学院(系)和直属单位提供,统计期限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8-2019学年度,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湖北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决落实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教育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各项安排,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学校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进“双一流”建设等中心工作,严格落实“清单”要求,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回应广大师生、社会公众关心、关切,把公开理念有机融入学校各项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办学治校透明度,提升依法治校水平,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抓好顶层设计。一是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信息公开纳入法治校园建设总体框架,构建了以大学章程为统领、校级信息公开制度为主体、部门办事流程规定为辅助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学校着力提升信息公开意识,严格落实责任分工,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加大招生、财务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全面推进依法公开,阳光治校,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学年度,学校根据校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和充实。二是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督查督办工作范围,明确了考核内容、考核标准、时间节点等,对学校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考核。
(二)抓实机制建设。学校形成了“党委领导、行政主抓、部门负责、纪委监督、师生参与”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本学年度,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发展和改革规划的重点建设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任务目标。通过对学校信息公开目录的全面梳理,推进教育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进一步完善学校及校内二级单位信息公开负责人和联络员制度,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和规范性,切实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
(三)抓细平台建设。为适应信息公开新常态下的工作需要,学校按照高效便民原则,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优化和改进服务。一是加强以门户网站专栏为主、校内各单位网站为辅的信息发布平台建设。二是积极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平台,通过OA办公平台、校电视台、广播、校报、湖北大学年鉴和橱窗等传统媒体,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党委会、校长办公会、校领导周工作安排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通过校领导联系基层师生、校领导向离退休老同志和民主党派人士定期通报校情、学生事务下午茶、书记校长信箱等工作载体,加强与师生员工的沟通交流。三是创新载体,信息公开渠道延伸拓宽。从师生及社会公众获取信息的便利性角度出发,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移动社交平台、新媒体畅通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内容的呈现方式。在此基础上,结合智慧校园建设,学校特别加强了湖北大学“微门户”建设,第一时间转载发布校园资讯,持续关注、更新动态,同时全方位完善查询、互动、缴费等事务办理功能,目前已全面实现师生群体全覆盖。
(四)抓强队伍建设。为推动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学校结合工作实际,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活动,以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认识、明确职责、提高素养。与此同时,学校还多次安排相关岗位同志参加省教育厅等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专题培训,并安排参训人员在受训返校后及时将培训情况和学习收获与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其他同志进行分享、交流。通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培训、交流活动,学校信息公开队伍的主动意识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在安全保密体系方面实施动态监管,定期进行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严格遵循“业务谁主管,保密谁负责”的原则,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觉悟高、保密意识强的信息公开工作队伍。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对照《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bu.edu.cn)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42条,同比上一学年增加134条。学校主动公开信息共10类,分别为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财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累计已超10000次。其中,招生、财务、组织人事等校内外群众关心关注的重要信息是学校公开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通过其他载体和途径主动公开情况
2018-2019学年度,学校不断强化开放办学和依法治校意识,通过湖北大学官网、校报校刊、广播台、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多个载体和途径及时公开相关办学治校信息,方便全校师生、广大校友和社会公众充分了解学校各方面工作。本学年度,学校官网共发布新闻1276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161条,并制作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2019学科建设年专题”等多个专题栏目;校报累计出刊28期,发稿700余篇,字数累计达500万余字,并荣获湖北新闻奖三等奖3项,湖北高校新闻奖湖北高校新闻奖20余项;中国高校校报新闻奖5项。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博文4528条,开展视频直播8次,吸引“粉丝”106000余人;官方微信发布消息365条,现有“粉丝”78807人,获得中国青年报颁发的全国高校官微影响力50强、全国高校微信十佳运营创新奖。接受和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记者采访20余人次,在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市等各级媒体公开发表原发性新闻稿件400余篇。此外,学校共编发《湖北大学简报》36期,《校内工作动态》40期,并出版《湖北大学年鉴2018》,共设24个一级栏目,篇幅100余万字,收录彩页照片68张,内容涉及全校53个单位,全面、真实展现2018年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国际化办学和文化传播方面的建设成果,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发布各类校内公文946件。学校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干部培训会暨学科建设发展研讨会、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8周年暨表彰大会、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表彰大会、中国湖北——南亚高校校长论坛、国际青年学者沙湖论坛、海峡两岸创意创新高峰论坛、中国文化发展论坛、第八届学术委员会及专门委员会成立大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加强学校形象建设,部署学校重大工作。学校还通过召开全校中层干部大会、教代会、党务工作会、离退休老同志迎春座谈会、民主党派人士校情通报会,以及举办学生事务下午茶、新生家长学校等活动,及时向学校师生和学生家长等群体通报办学治校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将《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http://xxgk.hubu.edu.cn/info/1063/5658.htm)、《湖北大学2019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http://xxgk.hubu.edu.cn/info/1065/5662.htm)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北省招生信息网、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并印制成报考指南,向考生和社会广泛公布、宣传。本学年度,学校进一步完善各类专项政策招生录取信息的公开,对高水平运动员、美术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拟定了专门的招生章程,对报考专业、招生地点与计划、招生录取办法、监督机制等进行了详细介绍。学校及时整理汇总录取进度,将投档的最高分、最低分等信息也在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回应社会关切,学校及时发布招生咨询热线与监督电话,接受考生和家长的现场、电话、网络等多途径咨询和监督举报。同时,学校积极开发湖北大学微门户系统,学生可在家通过各类电子终端查询录取情况、报到信息、军训信息、宿舍分配、班级信息等。同时,学校专门组织选派了招生宣传队伍,奔赴各招生省份和省内各市县的招生咨询会,近距离回应考生咨询。
在研究生招生方面,学校及时在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硕、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制定招生复试实施办法,及时发布录取名单,在研究生招生的各个阶段做到招生录取信息全面公开。2018年9月13日,在信息公开网发布《湖北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xxgk.hubu.edu.cn/info/1083/4566.htm)。11月15日,发布《湖北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xxgk.hubu.edu.cn/info/1083/4564.htm)。在2019年3月25日发布2019年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http://xxgk.hubu.edu.cn/info/1085/5010.htm),公开复试时间、复试分数线、复试报到程序等重要信息。在拟录取阶段,开放湖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拟录取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14.144.155/sslqcx2018/),登记调档函信息,并将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公开网上予以公示。在此基础上,还提供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7-88663060,yjsc@hubu.edu.cn)和湖北大学纪委(027-88663907,jiwei@hubu.edu.cn)两条申诉通道,始终畅通研究生院、校纪委的举报电话,确保招生工作透明、公正、公开。
此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也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和印制招生简章等方式公开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网上公示和留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简章等招生信息。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在信息公开网对财务、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学校预算、决算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多个方面进行公开。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信息公开网上第一时间发布《湖北大学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http://xxgk.hubu.edu.cn/info/1245/4301.htm),《湖北大学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http://xxgk.hubu.edu.cn/info/1245/5478.htm)等财务信息,公开《湖北大学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http://xxgk.hubu.edu.cn/info/1098/1917.htm),《湖北大学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http://xxgk.hubu.edu.cn/info/1098/1915.htm),《关于公布湖北大学国有资产入库建账标准的通知》(http://xxgk.hubu.edu.cn/info/1099/2227.htm)等制度。此外,本学年学校积极推动新媒体平台建设,推动财务服务向网上延伸。学校重视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健全财务信息公开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校内配套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公布,进一步推动学校依法理财,实现“阳光财务”,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对师生和公众所关注的热点信息及时回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人事师资公开情况
学校以信息公开网、学校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学校官方微信和人事处网站为平台,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科学高效、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等要求,对所有人事信息都进行了公开。例如,2018年12月20日发布的《湖北大学2019年学生辅导员招聘笔试公告》(http://www.hubu.edu.cn/info/1071/30046.htm)、《湖北大学2019年实验技术等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公告》(http://www.hubu.edu.cn/info/1071/30223.htm)、《湖北大学2019年教师招聘公告》(http://www.hubu.edu.cn/info/1071/30215.htm)。此外,针对校级领导干部的管理信息,学校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外进行公示。发布任前公示2次,涉及12人;任免通知13次,涉及41人。各二级单位通过学院网站或公示栏对申请人员申报信息进行公示,学校评审后,在校内门户网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开,确保评审工作公开透明。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学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也没有任何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发生。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对信息公开结果高度重视、组织研讨,及时向学校二级部门反馈评议,积极落实自查整改工作,从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出发,继续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比较满意,增强了与师生员工、社会公众的互动。学校继续增强责任意识,进一步改进和优化管理,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提升进取。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遭到举报的情况
本学年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校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等师生权益保护部门和组织,均未收到任何关于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本学年度,学校继续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创新,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通过信息公开目录梳理修订、优化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落实二级单位责任制、开展校内自查评议等举措,信息公开工作稳中有进,取得了新进展。但目前也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体系还需进一步夯实,信息公开的协同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平台便捷性、互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等,信息公开监督评议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
下一步,学校将围绕“双一流”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建设,凝聚工作合力、形成矩阵效应,积极发挥信息公开提升民主管理水平、推进法治校园建设的积极作用。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培训力度。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各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努力营造全校上下关心、支持、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利用多种形式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力度,并将培训与交流、沟通相结合,提升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力争打造一支规范、高效的信息公开队伍。
(二)拓宽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广度。丰富信息工作内容,突出师生、社会公众关心的领域,加强政策解读,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探索把信息公开网站由单向公开变成可以征集社会公众和教职工意见、建议等的互动平台,构建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主题网站、校报、电视台等传统渠道与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发布渠道相融合的交互式信息公开平台,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
(三)健全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考评机制。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重点探索信息公开监督考评的新机制、新办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走访等形式扩大师生及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监督的参与度。拟聘请教职工和学生代表组成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员,着重检查各部门、各学院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等。建立信息公开工作日常例会制度,对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通报,保证学校各类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公开。推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年度考核评比,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良性发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办公电话:027-88664102)。
附件:2018—2019学年度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一览表
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大学代章)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