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大学官网
  • |
  • 加入收藏
  • 主动公开
    湖北大学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10-30

    湖北大学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276号)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我校根据202191日至2022831日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编写了本年报,所列数据由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直属单位提供。内容包括:概述;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信息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对信息公开的评议;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等六个方面内容。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度,湖北大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结合学校实际,融合依法治校工作,把信息公开贯穿到学校教学管理科研全过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一是高位统筹、建章立制。湖北大学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学校主要领导担任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统筹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并将“信息公开”意识融入民主治校、开放办学、依法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学校根据校领导分工调整和相关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和加强。《湖北大学章程》第六条明确规定:“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监督体系和问责机制,依法接受社会和全体师生的监督”。二是加强评估结果运用。学校着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将信息公开纳入学校发展和改革规划的重点建设任务,明确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并加强对各部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督查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情况,对不按要求公开、不及时更新、发布不实信息的情况予以及时提醒、督促和处理。一年来,学校各单位严格遵循“合法、公开、及时、便捷”的工作宗旨,主动参与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程序规范、内容准确,确保信息内容真实,信息发布及时。

    (二)优化运行机制,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一是进一步理顺信息公开运行机制。2014年,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精神,研究制定了《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校办字﹝201418号),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公开的内容、公开的方式、程序及要求。2015年,学校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校办字﹝20156号)》,进一步厘清了公开事项和责任部门等,建立了信息公开运行机制。2021-2022学年度,学校结合部门调整,更新了《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2022年版),重新界定了各公开事项的责任单位,进一步完善健全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学校于2015年制定了《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校保密字﹝201415号),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及审查机制。20226月,在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信息公开网信息审批情况专项检查,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强化对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信息的监管,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三)适应需要创新方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一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学校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生活提示、战疫“科普”等防疫信息,及时向全校师生与社会公众公开学校疫情防控信息,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二是方便校内广大师生学习生活工作需要。学校按照高效便民原则,通过加强“微门户”、OA办公平台等,及时发布校园资讯,全方位完善查询、互动、缴费等事务办理功能,目前已全面实现师生群体全覆盖。不断升级学校手机 APP 客户端,加强移动终端的信息推送服务,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服务质量。三是围绕师生民主监督管理需要。2021-2022学年度,学校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4次,及时通报学校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年鉴等形式在一定范围内对校党委全委会会议、校党委常委会会议、校长办公会等有关情况进行通报。校领导通过进课堂、进宿舍、进食堂,学生事务下午茶,校务信箱等形式与师生交流互动。本学年度通过校务信箱等各种渠道收到师生关切问题225条,均及时处理并回复,提高了师生对学校各项改革举措的认同感和满意度。坚持定期走访离退休老同志和民主党派人士,召开离退休老同志校情通报会、统一战线校情通报会等扩大了信息公开范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情况。本学年度,对照《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以下简称“信息公开网”http://xxgk.hubu.edu.cn/index.htm)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84条。学校信息公开网以主动公开为主,基本涵盖了师生及社会公众需求,包括基本信息,招生考试信息,财务、财产及收费信息,人事师资信息,教学质量信息,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学风建设信息,学位、学科信息,对外交流与合作信息和其他信息。其中重点公开如学校事业发展情况、财务工作、招生就业、奖助学金评选、人事任免、职称评定、科研项目评审、招投标、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情况等师生热烈关切的信息。

    (二)通过其他载体和途径主动公开情况。本学年度,学校官网共发布新闻1281条,发布各类通知、公告、公示等95条,并制作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史学习教育”“一流学科建设”等多个专题栏目;推出了“乡村振兴”“湖大故事”“双十行动计划”等多期校报特刊;持续打造“沙湖论坛”“走基层”“湖大故事”“湖大学人”“青春榜样”等新闻品牌栏目;校报累计出刊32期,发稿782篇,字数累计达90万余字,并荣获湖北新闻奖三等奖1项,湖北省高校新闻奖18项。学校官方微博发布博文4318条,阅读量6159万,点赞共计13万余次,现有“粉丝”35.8万余人;官方微信发布消息360条,现有“粉丝”15.8万,点击量700万,获得中国青年报颁发的全国高校官微影响力50强(2022年为全国24名),获评中宣部、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四部委全国首批重点建设思政类公众号最佳原创内容奖和优秀原创内容奖,荣获湖北省委网信办颁发的网络宣传好稿奖、融合传播精品项目提名奖。大学生记者团获得全国优秀校园媒体(40强)、全省优秀校园媒体(五佳)等称号。接受和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记者采访60余人次,在国家、湖北省和武汉市等各级媒体公开发表原发性新闻稿件500余篇。

    出版《湖北大学年鉴(2021卷)》,共设24个一级栏目,篇幅123万余字,收录彩页照片65张,内容涉及全校55个单位,全面、真实地展现了2021年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建设、社会服务、科学研究、国际化办学和文化传播方面的建设成果,并面向社会公开发行。学校举办了中国共产党湖北大学第七次代表大会、湖北大学建校90周年高质量发展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报告会、人才工作大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传达学习贯彻湖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大会等重要会议和活动,部署学校重大工作,加强学校形象建设。学校还通过召开全校中层干部大会、第八届教代会,离退休老同志、统一战线校情通报会等活动,及时通报办学治校情况。

    (三)重点领域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本科生招生方面,学校将《湖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22年修订)》(http://zsxx.hubu.edu.cn/info/1015/1615.htm)、《2022年湖北大学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表》(http://zsxx.hubu.edu.cn/info/1016/1631.htm)、《2022年湖北大学院校专业组分组及招生计划(湖北省)》(http://zsxx.hubu.edu.cn/info/1016/1632.htm)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及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湖北省招生信息网、湖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湖北大学信息公开网等官方网站发布,并及时设计、印制纸质报考指南,电子版发布到“湖北大学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2022年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完成改版,优化信息展示和信息发布,首页增加招生地图,发布各招生省份近三年分专业录取分数(http://zsxx.hubu.edu.cn/fzylqfs.htm),供考生及家长参考。暑期招生录取期间,及时公布录取分数和录取结果,具体包括2022年各省市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分数统计(http://zsxx.hubu.edu.cn/info/1017/1652.htm)、2022年各省市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统计(http://zsxx.hubu.edu.cn/info/1017/1653.htm)、湖北大学2022年湖北省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统计(http://zsxx.hubu.edu.cn/info/1017/1655.htm)和录取结果查询(http://lqcx.hubu.edu.cn/)。

    学校坚持公开各类专项政策招生录取信息,及时公布高水平运动员、美术学、设计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等特殊类型招生的招生简章(详细公布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测试细则、专业录取原则及实施办法、监督机制等)。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社会媒体、考生及家长的监督与检查。为及时解答考生疑问,学校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学校招生信息网、电子邮件、咨询电话、腾讯企点QQ等多种渠道向社会提供咨询服务。同时,学校专门组织选派了招生宣传队伍,奔赴各招生省份和省内各市县的招生咨询会,近距离回应考生咨询。学校不断升级完善湖北大学招生信息网、本科招生微信公众号、本科招生小程序、本科录取查询系统、微门户等平台,方便考生及家长随时查询录取情况、报到信息、军训信息、宿舍分配、班级信息等。

    在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方面,严格按照教育部有关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按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研究生招生简章、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招生计划。研究生复试录取阶段,各培养学院按照学校规定公布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研招办按照规定在湖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录取办法、公示拟录取名单,公布考生咨询、申诉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此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留学管理办公室,也分别通过官方网站和招生简章等方式公开了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及机构评估网上公示和国际学生奖学金项目招生简章。

    2.财务、资产信息公开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坚持在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专栏对学校预算、决算公开,受捐赠财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校办企业资产、负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信息,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等多个方面进行信息公开。同时在信息公开网上第一时间发布《湖北大学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http://xxgk.hubu.edu.cn/info/1245/8017.htm

    《湖北大学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http://xxgk.hubu.edu.cn/info/1245/8447.htm

    《湖北大学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http://xxgk.hubu.edu.cn/info/1115/8452.htm

    《湖北大学2022年度收费目录清单》(http://xxgk.hubu.edu.cn/info/1116/8414.htm)等财务信息。学校积极建设财务共享中心,提供PC(http://pay.hubu.edu.cn/pf/mspp/index.html#/login?redirect=%2F)和移动端微信微门户财务缴费平台,方便学生开展个人业务查询。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公开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的招投标情况。学校重视财务资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学校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人事和师资公开情况。

    在人事师资方面,学校及时在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学校官方微信和人事处网站等平台,按照“公平公正、民主公开,科学高效、竞争择优”的原则,及学校有关高层次人才引进、优秀海外留学人才引进等要求,进行了岗位设置管理与聘用、人员招聘等信息的公开。招聘前公开发布招聘公告,如《湖北大学2022年人才招聘公告》(http://xxgk.hubu.edu.cn/info/1051/8104.htm);结束后及时发布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如《湖北大学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2022.05.09)》(http://xxgk.hubu.edu.cn/info/1129/8207.htm)、《湖北大学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2022.06.01)》(http://xxgk.hubu.edu.cn/info/1129/8274.htm)、《湖北大学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2022.06.06)》(http://xxgk.hubu.edu.cn/info/1129/8304.htm)、《湖北大学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2022.06.15)》(http://xxgk.hubu.edu.cn/info/1129/8341.htm)、《湖北大学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2022.06.20)》(http://xxgk.hubu.edu.cn/info/1129/8357.htm)、《湖北大学教师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2022.08.24)》(http://xxgk.hubu.edu.cn/info/1129/8417.htm)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91日至2022831日期间,学校未收到公开信息申请。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为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本学年度,学校多渠道、多平台联合推动信息公开,确保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向全校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覆盖范围广泛、回应关切及时,不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的水平、保障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合法权益。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整体运行良好,得到了师生和社会公众的基本肯定。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本学年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校工会,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师生权益保护部门和组织,均未收到任何关于学校信息不公开或不及时公开方面的举报、复议、诉讼。

    六、经验、不足和改进措施

    2021-2022学年度,在省教育厅的正确领导下,学校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持续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重点强化重点领域公开内容,努力拓展信息公开形式和途径,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精细化、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针对以上不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改进:

    (一)强化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针对学校部门调整、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变动较大的现状,深入开展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公开意识、规范意识,有效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入探索新媒体环境下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加强与学校宣传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将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的重要窗口和渠道平台。创新形式加大对党和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和学校改革发展成效的宣传;对于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招生、财务、人事等内容,继续加大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2022学年度湖北大学信息公开事项清单一览表

     

                                             湖北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大学代章)

                20221030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