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大学官网
  • |
  • 加入收藏
  • 主动公开
    关于叶秀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校党干字〔2024〕19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8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如下:

    叶秀娟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委员、书记;

    叶云同志任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院长、党委委员;

    谈玉婷同志任中共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委员、副书记;

    潘锋、尹朝阳、余日季同志任湖北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任期四年,其中新提任干部试用期一年。原湖北大学艺术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职务一律免去,职务任免时间从2024426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58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