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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汪航行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4〕21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2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汪航行同志任湖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副院长;

    刘杰同志任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4513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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