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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韩艳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校党干字〔2024〕36号)
    来源:党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11-27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学校党委决定:

    韩艳旗同志任湖北大学商学院副院长;

    徐梦醒同志任湖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向良云同志任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

    彭安湘同志任湖北大学文学院副院长;

    付群同志任湖北大学体育学院副院长;

    张群朝同志任湖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副院长;

    胡书山同志任湖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副院长;

    邓鹤鸣、吴聪聪同志任湖北大学新能源与电气工程学院副院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从20241118日起计算。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4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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