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学校各单位: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湖北省属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和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在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考核组个别谈话、征求驻湖北大学纪检监察组、校纪委及分管联系校领导意见的基础上,学校党委决定:
何肖、于婧、石光红、陈文超、胡蓉、刘莹等6位同志试用期考核等次均为“称职”,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职时间。
中共湖北大学委员会
2025年4月14日
版权所有©湖北大学 2016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友谊大道368号 邮政编码:4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