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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评阅成绩、科研成果认定和人文社科类博士点/数学博士点的数学教育学科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3-21

        2019年3月18日,湖北大学第十三届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学位论文评阅成绩、科研成果认定和人文社科类博士点/数学博士点的数学教育学科方向博士学位申请人员科研成果要求的新规定。2020年6月30日前,新规定作为一个整体与《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14]22号)中现有相应规定并行有效。2020年7月1日起,《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14]22号)中与本次审议通过内容不一致的规定废止,相关工作按本次会议通过的新规定执行。新规定内容如下:

    一、博士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阅成绩的要求

    在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阅环节,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阅成绩至少有1个“良好”及以上且无“较差”(60分以下)(60分以下)者获得通过。如所有评阅成绩均仅为“一般”或评阅成绩中出现1个“较差”(60分以下),由校学位办增聘2名评阅人对其论文进行评阅。将增评结果包括在内,所有专家评阅成绩中至少有1个“良好”且“较差”(60分以下)不超过1个者为通过。否则,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论文答辩。下次答辩时间按《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14]22)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人文社科类博士点/数学博士点的数学教育学科方向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要求

    科研成果要求表述为:1篇发表在重要学术期刊上的核心部分为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的学术论文+N项其他相关学术成果,式中,重要学术期刊限定为学校确定的一类、二类或三类重要期刊;N1,数量与关于成果的具体要求由各博士学位授权点所在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批准,报研究生院备案后生效。关于申请人科研成果署名等其他方面要求,按《关于印发<湖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校研字[2014]22)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科研成果的认定办法

    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的类别根据《关于印发<湖北大学重要期刊目录(试行)>的通知》(校科发字﹝20192号)和学术论文发表当年的SCICSSCI目录认定。发表在增刊、专刊(非正常出版的期刊)上的学术论文不按本办法认定为相应类别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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