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1]2号
关于印发《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问津大讲堂”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院内各单位:
现将《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问津大讲堂”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问津大讲堂” 管理 暂行办法 通知
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印发 |
校 对:李 敏
湖北大学通识教育学院 “问津大讲堂”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问津大讲堂”是通识教育学院举办学术讲座和开展文体活动的多功能场所。既邀请国内外名家学者为大学生传道、授业、解惑,也为通识教育学院学生提供展示自我、交流学术、锻炼能力的创新平台,发挥 “丰富本土问津文化内涵、提升学校文化品位、提高大学生文化修养、促进荆楚文化教育”等作用。
第二条 “问津大讲堂”邀请专家学者演讲,原则上每月安排两期。每学期由教学办及学工办提出专家学者名单、演讲内容和时间安排等,经院办公会议确定后予以实施。专家学者应按“专业合理、深度适中、校内外兼顾、有一定知名度和学术水平”等要求进行邀请。演讲内容要求具有知识性、学术性、教育性,思想健康向上,形式文明现代。
第三条 “问津大讲堂”设立学生主讲人,主要目的是培养学生较强的认知能力、操作能力和沟通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以及团队合作精神,展示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完美人格魅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校园文化品位;打造学校本科教育新亮点,创立通识教育学院创新活动品牌。
第四条 学生主讲人通过在全院学生中开展评选活动产生。其活动应体现如下原则:
1、主体性:即以学生为主体,充分体现为学生教育教学服务的目的;
2、广泛性:即鼓励全院学生广泛参与,要求专业覆盖面广,学生参与人数多;
3、知识性:即选题和演讲内容应具有丰富的知识内容;
4、研究性:即选题和演讲应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研究深度。
第五条 学生主讲人评选活动原则上在每学年第一学期进行。第二学期组织优秀学生主讲人开展课题深入研究和在全院展示。学院应组织本选题所属专业的高水平专家对优秀主讲人进行学术指导,提高学生学习和研究能力,提升学生在本专业的学习和研究水平。
第六条 学生主讲人的评选分初审、初赛、复赛和决赛。每学期开学时应及时开展学术演讲课题的申报和推荐工作。学生主讲人应按要求上报不少于3000字的内容介绍,经初审合格后方可成为正式候选人。初赛、复赛由各班级组织,决赛由学院组织。如有学生申报了演讲课题但因特殊情况没有参加评选活动的,学院对其选题和演讲可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评审和指导。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评为优秀主讲人。
第七条 学生主讲人按教学办有关规定给予学分。获奖学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
第八条 对优秀主讲人,学院可推荐到其它单位和场所进行演讲。宣传海报、音像录制、向媒体推荐的费用由学院统一安排。
第九条 “问津大讲堂”由学院学工办负责日常管理,教育技术室负责设备使用和技术服务,院内其它单位须积极配合。学工办应充分、合理利用“问津大讲堂”,开展丰富多彩的学术、文体活动。应组织专人进行管理,保持场所整洁卫生,设备完好。其它单位需使用时,须经分管学生工作领导同意,并协助做好场所管理工作。
第十条 学院为“问津大讲堂”设立专项基金,可接受校内外捐赠。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