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北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学工字﹝2013﹞21号
校内有关单位:
现将《湖北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 北 大 学
2013年12月17日
湖北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班主任是高校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力量,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调动班主任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配备与选聘
第二条 班主任是学生班集体的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班主任以兼职为主,每班配备1名,每名班主任带班不超过2个。
第三条 班主任主要从专任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中选聘。聘任者需政治素质好、专业水平高、奉献精神强,熟悉高等教育和高校学生工作规律。
第四条 鼓励高学历、高职称专任教师,机关正科级及以上党政管理干部(45岁及以下)担任班主任,符合条件者可优先选聘;新进青年专任教师,原则上要从事班主任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第五条 班主任选聘工作采取学院自主选聘和校内公开选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学院自主选聘主要面向本院专任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由学院具体负责;校内公开选聘主要面向机关党政管理干部,由学生工作部(处)与学院共同负责。
第六条 班主任每个聘期为1年,年度工作考核合格者方可续聘。
第三章 职责与要求
第七条 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学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及学生工作有关安排,及时向有关部门及学院汇报学生的学习生活情况,反馈学生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渠道畅通。
第八条 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积极开展贴近学生思想实际的理想信念、公民道德素质及校纪校规教育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情况,及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推优工作。
第九条 开展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职业理想,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熟悉教学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学风。每学期到班级查课至少4次,听课至少2次,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及任课教师对班风学风的意见,并做好相关记载;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及科研创新活动;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及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学业警示工作。
第十条 关注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和帮助学生强健体魄、健康人格、美丽心灵。鼓励并组织学生参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各类文体活动;教育并帮助学生学会为人处事,正确看待和处理挫折,始终保持阳光、积极的心态;对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加强沟通,及时反映,妥善处置。
第十一条 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充分发挥班级QQ群、论坛、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面掌握学生信息及班级动态;负责做好学生的学年鉴定、评奖评优、助学金评定、违纪处分、毕业鉴定及就业指导等事务性服务工作。创新周日晚点名活动形式,增强班级凝集力;每学期深入学生生活园区至少4次,每学年与所负责班级的每个学生交心谈心至少1次,并做好相关记载;对学业、心理、经济及就业困难等特殊学生群体进行重点关注和帮扶。
第十二条 加强班级组织建设,帮助学生建立、健全团支部、班委会等学生组织,完善班级管理规章制度,注重培养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引导他们独立开展工作,带动全班形成团结进取、求实创新的良好班风。
第十三条 严格要求自我,不断与时俱进,通过加强政治理论及学生工作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班主任工作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工作实效。
第四章 政策与待遇
第十四条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班主任,发放班主任工作津贴,班主任工作津贴每班每学期不低于2000元,具体发放标准由各学院确定。学生人数在60人及以上的班级,班主任工作津贴应适当上浮。
第十五条 专任教师和思政教师担任班主任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按每班每学期40学时计工作量,在职称评定中相应使用,但不重复核发劳务报酬。
第十六条 专任教师和党政管理干部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评奖评优时,在同等条件下,近3年连续担任班主任且仍在岗者优先。
第十七条 学校每2年评选表彰1次优秀班主任。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与一定物质奖励。
第十八条 班主任可申报各级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课题获批立项者,将获得相应的研究经费支持。
第五章 管理与考核
第十九条 班主任的日常管理由学院负责。班主任应先培训后上岗,培训由学院自行组织;学院要定期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通报情况,交流信息,布置工作,研究问题;学院要关心班主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第二十条 班主任工作考核由学院负责。学院按照本办法第三章规定,每学年度对班主任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测评表附后),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4个等级,考核结果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院给予考核优秀的班主任适当奖励,并可推荐参评湖北大学优秀班主任。考核不合格的班主任应及时解聘,并据实扣减班主任工作量和班主任工作津贴,具体数额由学院决定;个别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班主任,应视情节给予适当处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聘有专职班主任的学院可参照本办法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学院专职班主任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学校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湖北大学班主任考核测评表
湖北大学班主任考核测评表
学 院: 年级专业:
班级人数: 班主任姓名:
项 目 |
考 核 内 容 |
评 价 等 次 |
得 分 |
班级建设 30分 |
班委会和团支部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完善且执行有力 |
好(8分)、较好(5分)、 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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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班干部会,研究班级工作,指导班干部开展工作 |
好(8分)、较好(5分)、 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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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开展特色班级活动,学生参与率高,班级凝聚力强 |
好(8分)、较好(5分)、 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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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召开班会或利用班级QQ群等新媒体,及时通报学校及学院有关情况 |
好 (6分)、较好(4分)、 一般(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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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教育 20分 |
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学生群体安全稳定 |
好(8分)、较好(5分)、 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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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学校及学院要求,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政治学习 |
好(6分)、较好(4分)、 一般(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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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推优工作 |
好(6分)、较好(4分)、 一般(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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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风建设 20分 |
经常深入课堂查课、听课,学生出勤率高,课堂秩序好 |
好(8分)、较好(5分)、 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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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在各级各类学科性竞赛中参与率高、成绩优异 |
好(8分)、较好(5分)、 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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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违纪率低,考风好 |
好(4分)、较好(3分)、 一般(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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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管理 30分 |
严格落实周日晚点名制度,了解学生动向,能及时、有效处置学生突发事件 |
好(8分)、较好(5分)、 一般(3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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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有效做好学年鉴定、评奖评优、资助及就业指导等各类学生事务服务工作 |
好(12分)、较好(8分)、 一般(5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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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学生,能为学业、心理、经济、就业困难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扶 |
好(6分)、较好(4分)、 一般(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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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知学生基本情况,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交心谈心,能够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 |
好(4分)、较好(3分)、 一般(2分)、差(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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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评价类别:1.班主任自评(加权系数0.2);2.学生评价(加权系数0.4);3.学院评价(加权系数0.4) |
评价类别(填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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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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