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省学位办《关于推荐我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附件1)精神和电话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科及名额
根据省学位办的工作安排,我校开展推荐工作的学科分别为哲学、理论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生物学、生态学8个一级学科,推荐工作的责任学院相应为哲学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文学院、历史文化学院、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学院。每个一级学科推荐名额为1人。
二、人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学术造诣精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人才培养经验丰富,熟悉学位、研究生教育和学科建设等工作,品德高尚,师风优良,处事公道,作风正派,身体健康,愿意并能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完成评议组的各项工作。
2.应为人事关系隶属学校的本学科在岗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推荐程序
1.8月5日前,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出建议推荐人选,填写并报送《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附件2)。
2.8月9日前,学校对8个学院报送的人选进行形式审查,并将审核结果反馈给相关学院。
3.8月19日前,相关学院组织通过学校形式审查的推荐人选使用专门填报软件填报《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附件3)。填报人需按照填报软件操作手册完成填报工作。
学院对推荐人选填写的《简况表》内容的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并提高文本撰写质量。
4.9月9日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学校党委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学校将通过审核的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省学位办。
四、材料提交
请按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准时提交相关材料。附件2、3的纸质版各一式1份,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院613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xk@hubu.edu.cn。
联系人:王会波,联系电话:15102719779
附件:1.关于推荐我省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的通知
2.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
成员人选名单汇总表
3.推荐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八届学科评议组成员人选简况表
研究生院
2019年7月31日